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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放管服”改革專欄
近來,吉林市工商局認真落實國務院、省、市政府關於構建“雙隨機一公開”市場監管模式的相關規定和要求,充分發揮牽頭部門的作用,倡導政府采取四項措施,提速推進該市隨機抽查聯合檢查。車隊監控系統
一是突出隨機匹配,公平公正公開。依托國傢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地方部門車隊管理app協同監管平臺(吉林),貫徹“雙隨機一公開”監管模式,制定聯合檢查計劃,隨機抽取聯合檢查對象,隨機選派聯合檢查執法人員,匹配成組完成檢查。完善公開機制,在保證公正公開透明和效率前提下,合理確定隨機抽查比例和頻次,保證必要的抽查覆蓋面和工作力度,防止過度檢查和執法擾民。嚴格執行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切實做到聯合檢查事項公開、程序公開、結果公開,加強社會監督。
二是突出聯合執法,減輕企業負擔。政府統一指揮,相關部門指定科室及專人負責組織協調,及時接收抽查事項及抽查對象,擬定聯合檢查內容,隨機檢查人員保質保量完成聯合檢查任務。通過“一次抽查、全面體檢、綜合會診、精準施策”的一次性完成市場主體隨機抽查聯合檢查,避免多頭和重復檢查,減少幹擾企業經營,降低執法成本。每個聯合檢查小組至少涵蓋兩個以上部門的執法人員,一同檢查後共同填寫《吉林省行政執法機關檢查登記表》,按照“一次一檔”歸檔保存,將檢查結果通過“國傢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地方部門協同監管平臺(吉林)”記載於被檢查對象名下並向社會公示。
三是突出統籌配合,提高執法效能。第一,加強組織領導。政府統籌協調,健全機制,執法部門具體落實。年初確定聯合檢查比例和頻次,制定年度隨機抽查聯合檢查計劃。統一組織抽取名單和實施檢查,做到名單一次性抽取、人員一次性選派、檢查一次性完成、結果一次性公佈。完善聯合檢查對象名錄庫和執法人員名錄庫。做到聯合檢查對象、執法人員名錄庫全覆蓋,並做好動態管理。第二,加強宣傳培訓。宣傳隨機抽查聯合檢查重要意義,鼓勵引導企業自律。定期召開執法部門聯席會議,統籌協調。以會代訓,提高執法人員綜合執法能力,增強執法人員隨機抽查理念和配合意識,提升聯合檢查工作的規范化水平,切實履行其各自法定監管職責,為聯合檢查做好充足的準備。加強對國傢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地方部門協同監管平臺(吉林)操作流程的培訓,完善“一單兩庫一細則”錄入及隨機抽查聯合檢查錄入工作。第三,加強督導考核。市軟環境辦公室會同相關部門對全市隨機抽查聯合檢查工作實施情況進行日常監督和年終考核,嚴肅查處涉企亂檢查案件,並納入全市軟環境建設考核評價體系。第四,加強依法行政。隨機抽查聯合檢查過程、內容和方式嚴格依照聯合檢查的實施細則進行,依法行政,廉潔執法,檢查過程中不得妨礙被檢查企業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保障檢查的全面和高效。檢查成員團結協作,“統分結合,分工不分傢”,有效緩解傳統抽查的矛盾,提高監管有效性,防范履職風險。
四是突出後續監管,完善聯合懲戒。健全聯合檢查後續監管機制。聯合檢查完畢後,按照“誰抽查、誰錄入”的原則,及時將檢查結果記於被抽查市場主體名下,並通過國傢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向社會公示。同時按照“誰管轄、誰負責”的原則,由責任部門對聯合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實施後續監管,防止檢查監管脫節。強化聯合檢查結果在多部門信用聯合懲戒工作中的運用,依托國傢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地方部門協同監管平臺(吉林)建立多部門信用信息互聯共享機制,將聯合檢查結果作為市場主體的重要考量因素,依法實施信用聯合懲戒,在經營、投融資、招投標、出入境、註冊新公司、獲得榮譽等方面,對受懲戒市場主體進行限制。嚴厲懲處違法失信行為,增強行政執法震懾力,努力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
汽車遠端監控
近來,吉林市工商局認真落實國務院、省、市政府關於構建“雙隨機一公開”市場監管模式的相關規定和要求,充分發揮牽頭部門的作用,倡導政府采取四項措施,提速推進該市隨機抽查聯合檢查。車隊監控系統
一是突出隨機匹配,公平公正公開。依托國傢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地方部門車隊管理app協同監管平臺(吉林),貫徹“雙隨機一公開”監管模式,制定聯合檢查計劃,隨機抽取聯合檢查對象,隨機選派聯合檢查執法人員,匹配成組完成檢查。完善公開機制,在保證公正公開透明和效率前提下,合理確定隨機抽查比例和頻次,保證必要的抽查覆蓋面和工作力度,防止過度檢查和執法擾民。嚴格執行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切實做到聯合檢查事項公開、程序公開、結果公開,加強社會監督。
二是突出聯合執法,減輕企業負擔。政府統一指揮,相關部門指定科室及專人負責組織協調,及時接收抽查事項及抽查對象,擬定聯合檢查內容,隨機檢查人員保質保量完成聯合檢查任務。通過“一次抽查、全面體檢、綜合會診、精準施策”的一次性完成市場主體隨機抽查聯合檢查,避免多頭和重復檢查,減少幹擾企業經營,降低執法成本。每個聯合檢查小組至少涵蓋兩個以上部門的執法人員,一同檢查後共同填寫《吉林省行政執法機關檢查登記表》,按照“一次一檔”歸檔保存,將檢查結果通過“國傢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地方部門協同監管平臺(吉林)”記載於被檢查對象名下並向社會公示。
三是突出統籌配合,提高執法效能。第一,加強組織領導。政府統籌協調,健全機制,執法部門具體落實。年初確定聯合檢查比例和頻次,制定年度隨機抽查聯合檢查計劃。統一組織抽取名單和實施檢查,做到名單一次性抽取、人員一次性選派、檢查一次性完成、結果一次性公佈。完善聯合檢查對象名錄庫和執法人員名錄庫。做到聯合檢查對象、執法人員名錄庫全覆蓋,並做好動態管理。第二,加強宣傳培訓。宣傳隨機抽查聯合檢查重要意義,鼓勵引導企業自律。定期召開執法部門聯席會議,統籌協調。以會代訓,提高執法人員綜合執法能力,增強執法人員隨機抽查理念和配合意識,提升聯合檢查工作的規范化水平,切實履行其各自法定監管職責,為聯合檢查做好充足的準備。加強對國傢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地方部門協同監管平臺(吉林)操作流程的培訓,完善“一單兩庫一細則”錄入及隨機抽查聯合檢查錄入工作。第三,加強督導考核。市軟環境辦公室會同相關部門對全市隨機抽查聯合檢查工作實施情況進行日常監督和年終考核,嚴肅查處涉企亂檢查案件,並納入全市軟環境建設考核評價體系。第四,加強依法行政。隨機抽查聯合檢查過程、內容和方式嚴格依照聯合檢查的實施細則進行,依法行政,廉潔執法,檢查過程中不得妨礙被檢查企業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保障檢查的全面和高效。檢查成員團結協作,“統分結合,分工不分傢”,有效緩解傳統抽查的矛盾,提高監管有效性,防范履職風險。
四是突出後續監管,完善聯合懲戒。健全聯合檢查後續監管機制。聯合檢查完畢後,按照“誰抽查、誰錄入”的原則,及時將檢查結果記於被抽查市場主體名下,並通過國傢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向社會公示。同時按照“誰管轄、誰負責”的原則,由責任部門對聯合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實施後續監管,防止檢查監管脫節。強化聯合檢查結果在多部門信用聯合懲戒工作中的運用,依托國傢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地方部門協同監管平臺(吉林)建立多部門信用信息互聯共享機制,將聯合檢查結果作為市場主體的重要考量因素,依法實施信用聯合懲戒,在經營、投融資、招投標、出入境、註冊新公司、獲得榮譽等方面,對受懲戒市場主體進行限制。嚴厲懲處違法失信行為,增強行政執法震懾力,努力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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